1 1 1
  • 邮箱入口
  • 无障碍
  • 繁体版
  • English
  • 手机App
  • 移动门户
  • 数据开放
  • 首页
  • 信息公开
  • 在线办事
  • 绿色光明
  • 互动交流
  • 招商引资
政府信息公开
信息公开规定 信息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年报 办事处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意见箱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
区政府信息公开
新区领导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政府采购 财政信息 统计信息 业务工作 人事信息 依法治理 应急管理 市人大建议答复 市政协提案答复
场景式服务
光明概况: 光明新区是深圳市第一个功能区,2007年8月正式成立,总面积156.1平方公里,下辖光明、公明、新湖、凤凰、玉塘、马田六个办事处,28个社区,管理人口约123万人,户籍人口6.2万人...【详细信息】

咨询投诉
征集调查
投资动态
优惠政策
服务机构
机构名称: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经济发展促进中心
联系电话:21389087
办公地址:光明新区会展中心2楼1213
办公地址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信息公开 > 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 > 政策法规 > 市级法规

市级法规

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30日 来源:深圳市财政委员会[我要收藏]


各区财政局、发展和改革局,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,市直有关单位:

  现将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20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,并将本次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政务网站、收费大厅公告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,做好解读解释,使征收对象充分了解和享受收费优惠政策。

  特此通知。

    附件: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【2017】20号.pdf

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 2017年3月24日

内容纠错

友情链接:

关于我们|网站地图|隐私声明|版权保护|联系我们

主办方: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技术支持单位:光明新区信息中心

粤ICP备16060645号-1 Copyright Allright reserved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版权所有

中科汇联承办,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,portal门户,舆情监测,搜索引擎,政府门户,信息公开,电子政务